參保職工可由用人單位以電子文檔方式,統(tǒng)一報社保經(jīng)辦機構選定我院;或由本人持身份證復印件自行到我院門診收費處進行登記。登記后,如未辦理變更則保持不變。
參保人如首次選擇我院為定點門診,不限時間辦理;如屬變更定點門診,則應在每年第四季度辦理。